东汉末年长期的军阀混战,人民大量死亡流散,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,工商业也随着凋敝了。在生产遭到如此严重破坏的局面下,社会上最重要的问题,就是如何恢复生产,将劳动力和土地结合起来。谁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,谁就能在各武装集团的兼并战争中,立于不败之地。 曹操利用黄巾军的条件(劳动力和农具等)开始在许下屯田以后,屯田的规模越来越大,到曹魏建国后,北方的许多地方都成为屯田区。民屯多在内地,军屯多在边地。先后实行屯田的地区主要有许昌、颍川(今河南禹县)、洛阳、荥阳(今河南荥阳东北)、原武(今河南原阳)、弘农(今河南灵宝北)、河内(今河南武陟西南)、野王(今河南沁阳)、襄城(今河南襄城)、汝南(今河南汝南东北)、南阳(今河南南阳)、梁国(今河南商丘南)、沛国(今安徽淮北西)、谯郡(今安徽毫县)、魏郡(今河北磁县东南)、钜鹿(今河北宁晋西南)、河东(今山西夏县东北)、上党(今山西长治北)、长安(今陕西西安)、上邦(今甘肃天水)等郡国。 从这些地名可以看出,当时实行屯田的主要地区,是在现在的河南和安徽。 淮河南北是当时最大的屯田区。早在赤壁之战前,刘馥任扬州刺史时,就在淮南地区“广屯田,兴治芍陂及茄陂、七门、吴塘诸塌,以溉稻田,官民有畜(同蓄)”。243年(正始四年),邓艾在淮河南北,用五万多士兵进行军屯,自钟离(今安徽风阳东北)、寿春(今安徽寿县),到京师洛阳,“农官兵田。鸡犬之声,阡陌相属”。按照邓艾的估计,屯田兵每年生产的粮食,除掉自己用去部分,可以剩余五百万斛,差不多能维持十万军队的食用。257年(甘露二年),曹魏政府又用十多万官兵在淮南及淮北一些郡县屯田,“且佃且守”,就地解决军粮供应。 屯田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的,此外还存在着地主和自耕农民私有的土地。曹魏屯田的规模虽然比较大,但在全国来说,并不居于主导地位,占多数的还是私有土地。屯田制在战乱时期,虽然对恢复发展生产起着一定积极的作用,但屯田农民的负担是很重的,地租负担比自耕农的地税重得多,所受的控制也比较严。因此,一些屯田客曾用逃亡和起义的方式进行斗争。如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,聚众起义,占据陈仓,后被官军镇压。另一方面,大官僚地主还兼并屯田土地,如曹爽专政时,何晏等“共分割洛阳、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。”曹魏政府照顾世族豪强的利益,把“租牛客户”赏赐给他们。如史书记载说:“魏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。自后小人惮役,多乐为之。贵势之门,动有百数。又太原诸郡,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,多者数千。”这种按官品等级的“赐客”,反映了封建依附关系的发展。由于这种客户可以免除国家的租税徭役,所以才投到官僚地主门下。曹魏后期,屯田制便基本废除了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